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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获刑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15-04-27 阅读:564

  因借钱不还闹上法庭,法院判决后又无还钱打算,执行干警多次去做工作,不但不配合,反而采用谩骂、吵闹等方式阻碍法院执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近日,黄州区路口镇一名“老赖”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2011年7月,原、被告双方因债务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并判令被告王某偿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态度恶劣,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近日,黄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近两年来,黄州区法院不断增强执行威慑,加大执行惩戒力度,积极寻求破解执行难路径。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布失信黑名单71次,移送审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26件。

编辑:hzfy

文章出处: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