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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审判】为爱发令 护“未”成长
——黄州区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作者: 乐胜平     时间:2023-11-15 阅读:184

2023年11月13-14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向一起刑事案件的3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黄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该起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小磊、小申、小陈实施抢劫犯罪行为时均系未成年人。为深入剖析三人犯罪原因,主审法官对其成长经历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了解到三个家庭在履行监护职责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加之教养方式不当,导致三人与不良少年纠集在一起,形成不良习气。受成长环境影响,三人并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进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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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小磊、小申、小陈尽快改过自新,重回正轨,主审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三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自觉学习法律,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为孩子提高生活技能提供帮助,引导其走上正途。小磊、小申、小陈的父母在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表示,一定会按照指导令的要求,履行好监护职责,引导孩子遵纪守法,让他健康成长。

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带给父母的不仅是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定期回访、跟踪帮教等形式,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法治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