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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好“枫”光】“小案”不“小办”
——陶店法庭司法暖民再获锦旗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25-06-06 阅读:54

5月30日,一面绣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的锦旗送至黄州区人民法院陶店法庭。当事人真诚地表示“业主迟迟不支付装修款,感谢法官还原事实真相,为我们主持公道!”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得以温情化解的故事,更是新时代人民法庭传承“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情怀书写司法为民篇章的生动实践。

陶店法庭法官获得锦旗一枚.jpg

2021年12月,万某添加了原告的微信,并向原告发送了茶舍装修设计图,双方通过微信约定装修总价款11万元。随后,万某让原告与倪某对接茶舍装修事宜。期间,倪某与茶舍的业主补签了《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2022年7月10日,原告依约交付装修成果给倪某,并且在微信上确认万某已付的工程款数额,明确要求倪某与万某共同确认工程尾款数额。2023年7月16日,原告制作结算单要求万某和倪某共同签字。倪某签字确认后,万某以倪某才是茶舍的承租人,自己不享有原告的劳动成果为由,推诿签字。之后,倪某变更联系方式,拒不回应原告的信息。万某多次拒绝付款,并要求原告去找倪某追讨工程尾款。无奈之下,原告将万某与倪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支付装修尾款。

此案中,原告与两名被告没有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以微信聊天的方式协商装修设计图、工程变量、整改细节、款项发放等环节。庭审中,原告提交的证据只有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倪某签字的结算单,万某见没有书面合同,自己没有在结算单上签字,且倪某未到庭发表任何意见,就试图将付款责任全部推脱到倪某身上。原告则因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在面对万某的辩解时急得面红耳赤。承办法官凭借敏锐地感知力,详细梳理繁杂琐碎的微信聊天记录,在还原事件原貌的基础上,精准适用法律条款,最终判决万某和倪某共同向奚某支付装修尾款。一审判决后,万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最终为当事人讨回“血汗钱”。

案件承办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期许;案件虽小,却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近年来,陶店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用法治力量守护一方和谐,让“枫桥经验”在基层绽放新的时代光彩。下一步,陶店法庭将采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让每一份判决书既彰显法律的威严,又传递司法的温度,在守护民生幸福的司法画卷上绘就温暖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