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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引纠纷,化解矛盾促和谐

作者: 陈婧怡     时间:2023-08-03 阅读:500

“真的非常感谢余晓利法官,让我离婚的事情能够得到这样妥善的处理……”

2023年8月2日,当事人将一面“公正无私,清正廉明”的锦旗送到黄州区人民法院民庭余晓利法官手中,感谢法官完美地解决了当事人长久以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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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9年石某和王某双方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2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双儿女,但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及经济原因发生争吵。2022年2月石某向黄州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审查后法院认为二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双方关系并未因此改善,石某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任何和好可能,2023年5月再次起诉,要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矛盾焦点,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分头调解,在“背对背”调解之后,双方矛盾逐渐缓和,但是对子女的抚养权起了争议。法官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及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等因素综合考量,获悉两个孩子一直随石某共同生活,且均表示愿意继续随石某共同生活。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法官判决婚生子抚养权归王某,但随石某共同生活至成年,由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婚生女抚养权归原告石某,随石某共同生活至成年,抚养费由石某负担。在判决发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夫妻离婚影响最大的始终是孩子,该案中法官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合法利益,将孩子在此事中受到的影响降为最低,也得到了孩子父母的理解。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来处理抚养权纠纷,努力促使当事人达成诉讼调解或和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