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16-04-11 阅读:662
黄州区法院严格按照2016年3月7日印发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相关主体司法权力清单的规定》等六个司法责任制配套实施文件,出台了8个附件落实司法责任制,从三个方面深化和完善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一是明确审判团队、执行组组成人员,理清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的管理格局;二是下放法律文书签发权,由原来主要由院长、副院长签发法律文书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主要由审判团队负责人签发法律文书的管理机制,加强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维护独立审判;三是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法官联席会议、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这四个由固定成员组成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构,并根据新情况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规范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据悉,这8个配套文件均于2016年4月8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