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边的调解
作者: 李樵 时间:2018-08-10 阅读:1525
图一
“法官,我脚摔伤了,下午的庭审来不了啊!”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接到这样一个电话。主审法官胡虹霞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发现,原来是定于当日下午开庭的原告罗某诉被告叶某离婚一案,叶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无法行动,申请延期开庭。主审法官在简单了解案情后,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开庭。
1989年,罗某与叶某自由恋爱,并按照当地的风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系事实婚姻。双方生育两个子女,且均已经成年。虽然结婚多年,但双方之间经常发生摩擦,争吵,感情日益变淡。2016年,罗某去外地打工,一直没有回家,双方分居至今。2017年罗某起诉离婚,法院为了双方能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抱着双方能够和好的初衷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但是夫妻感情至今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罗某再一次起诉离婚。
当日下午,主审法官胡虹霞冒着38度的高温,来到位于陶店乡某村的被告叶某家中,叶某坐在轮椅上,腿部还有刚做完手术的痕迹。法官联系上原告罗某,在家中进行就地开庭。在调解环节,征求了双方当事人意愿后,与双方促膝长谈,释法析理,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告知如果双方确实不能在一起生活了,也应该顾念旧情,好合好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并当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至此,这起离婚案件顺利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对法官冒高温到家中开庭,司法为民的行为点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