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解民忧,诚意拳拳赠锦旗
作者: 王荣堰 时间:2024-01-11 阅读:477
“谢谢法官及调解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2024年新年伊始,黄州区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一面印有“依法公正高效,用情调解满意”的锦旗。当事人童某某特意赶到城东法庭将锦旗交到特约调解员手中,以此表达他对调解员用心处理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谢之情。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25日,被告肖某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原告童某某的普通摩托车相碰撞,致原告童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被告肖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童某某无责任。事发后,童某某住院治疗13天,遵照医嘱全休两个半月,无法胜任工作,因此原告童某某被工作单位解雇,故而原告童某某向法院请求被告肖某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25000元。
经调解员了解,被告肖某某及保险公司是同意赔偿的,但认为原告童某某索要的赔偿费用过高,因此双方争执不下,无法谈妥赔偿事宜。调解员本着尊重事实、尊重法律、自愿和公平的原则,采取分开做工作、背靠背劝导和坐在一起面对面沟通等方式,以案说法、以情说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使损害得到合理赔偿。经过整整半天的反复论证和协商,调解员根据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提出调解协议框架,双方对调解员的分析意见都表示认同。在调解员主持下就赔偿数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愿意赔付原告童某某因事故被解雇造成的损失2000元,最终原被告双方以22000元达成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黄州区人民法院、黄州区司法局联合成立的黄冈市黄州区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3年9月正式开始接收案件,截至目前共收案84件,其中调解成功46件,待调解22件。经过调委会的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成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