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案常态化 当庭调解效果好
作者: 陈晓红 时间:2017-09-06 阅读: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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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9月4日上午9:00,黄州区法院第二审判庭,随着法槌的敲响,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倪友莲担任主审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某置业有限公司与刘某合同纠纷案。该案当庭调解,效果良好,这是黄州区法院积极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一个缩影。
开庭前,倪友莲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严格审查证据,仔细分析争议焦点,详细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法官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全过程——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整个庭审正规有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在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当庭调解的情况下,法官耐心细致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52000元现金,原告承诺于5日内交付房屋,各自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耐心、细致、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
据悉,黄州区法院深入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积极推进领导开庭审案常态化,让院长回归法官身份,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案件质效,有效激发广大法官干警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该院院长、副院长组建了6个综合审判团队,对办案任务数进行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黄州区法院入额院长、副院长办案达9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