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点赞送锦旗 喜迎新年“开门红”
作者: 陈晓红 时间:2024-01-25 阅读:304
2024年1月22日,新年伊始,寒风凛冽,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人民法庭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当事人,作为企业代表他们手拿写着“真心为企办事,高效调解结案”“公正司法为企业,优化环境兴营商”的锦旗,高兴地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对法官高效化解纠纷、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行为表示诚挚感谢。
案件回顾1:原告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某集团公司签订一份商品砼买卖合同,被告某集团公司自原告处购买混凝土等货物。后原告某混凝土公司积极地履行了供货义务,依据相关结算账目反映,被告某集团公司尚欠原告某混凝土公司混凝土款270多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某混凝土公司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靖红涛在了解案情后,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立即审查原告提交的财产保全材料,经过综合考量,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保全措施完成后,法官又多次与原、被告联系,共同梳理案情疑难点,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法与情相结合,刚柔并济解决矛盾纠纷。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案件回顾2:2018年,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与第三人某建设公司就“黄州某配套地下室土建及安装总承包工程”签订了一份建设施工合同,现该合同已履行完毕,但被告尚欠第三人工程款到期未支付。原告某建材公司起诉第三人某建设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第三人某建设公司未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且迟迟不向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主张其到期债权,故原告某建材公司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将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本院。原告某建材公司要求对被告某房地产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并提交了相关担保材料。承办法官陈晓红经认真审查材料,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并迅速进行了开庭审理。因案情较复杂,双方争议较大,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在双方不能达成调解意见的情况下,迅速依法作出判决。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40天时间,跑出了涉企案件办理“加速度”。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表达的是企业对承办法官的肯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据悉,黄州区人民法院涉企案件合议庭成立以来,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高效快速化解企业纠纷为原则,已经集中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约1200件,得到了企业的好评。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企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