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守正义 为民司法写春秋
作者: 翁靓 陈晓红 时间:2018-04-28 阅读:3511
图一
图二
图三
李小军,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蕲春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90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李小军一步一个脚印的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长达28个年头。李小军曾先后在东湖法庭、陶店法庭等派出法庭工作多年,这磨炼了他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的人格品质。正是因为每天与基层群众打交道,为基层人民群众解决了纠纷,才使他意识到只有不忘初心、扎根基层、司法为民,才能将法治精神传递到每个角落。
多年以来,李小军始终保持敬畏法律的心态,将法官作为终身事业,为了胸前的天平和神圣的法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基层人民群众定纷止争。曾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并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被市人民政府评为“黄冈市劳动模范”、被市中院评为“正风肃纪、争做好干净”先进个人、荣获“最美黄州人”等荣誉称号。
他爱岗敬业,时刻坚守着法院人的“初心”
李小军每天早上会比规定工作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办公室,烧好热水泡一杯茶,开始一天的工作。每审理一件案件他都会认真阅卷,仔细分析,经常因太过投入而忘记时间。听他的书记员反应,每次午饭时间到了都得提醒他,不然他会忘记吃饭。正是因为李小军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带入到工作中,才使他在理想信念的指引下,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人民多办案、办好案。2017年他办理的150余起案件,没有一件因错案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树立了人民法官的公正司法形象。
他一心为民,时刻传递着司法的温度
李小军始终坚持做人民的好法官,想人民所想,把每一个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将法律讲解和说服教育作为案件审理启动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来做,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前用协商方式解决纠纷。2017年在审理原告徐某与被告某银行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对劳务报酬的金额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原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情绪时好时坏,扬言坚决与被告斗争到底。李小军法官,耐心倾听原告的诉求,仔细讲法、释法,正确引导老人进行诉讼,考虑老人年纪大,李小军亲自送其坐上回家的出租车。并与老人的亲属一起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使原告明白只有通过合法手段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最终,在李小军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银行解决了历史遗留纠纷,老人也领到了报酬款,案结事了。
除了办好案件,李小军也曾在案件之外多次帮助困难群众。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坠落,造成伤残,为了治病他已家徒四壁,医院的医药费也支付不起了,看着别人欢欢喜喜地过年,心中的苦闷无处诉说。李小军了解到这种情况,赶紧向上级请示报告,请求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给予解决救助资金。在他的努力下,王某在除夕夜前拿到了25000元救助款,他热泪盈眶地拉着李小军的手连连说:“真是感谢你,李法官,你真是一位好法官!”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是从湖南赶来,通过沟通李小军了解到该当事人的家庭条件困难,为打官司在黄州租的房子居住,案件判决下来之后,又不幸遇到小偷,连回湖南的路费都没有。李小军便给了当事人200元路费,帮助其回家。
他清正廉洁,时刻捍卫着司法的尊严
面对纷繁复杂物欲横流的社会,面对灯红酒绿形形色色的诱惑,李小军时常告诫自己,一定要始终坚持一心为公,一身正气,廉洁自律,真正做到秉公办事,公平待人。他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权力的神圣,要求自己正确地看待手中权力,用它为人民谋利益。他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严格纪律作风十条规定,坚决拒绝地位、金钱和人情等因素的诱惑,对案件双方当事人一视同仁,清正廉洁。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由于案件是由深圳那边法院移送过来的,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案件尽快公正审理,塞给李小军现金20000元,李小军严词拒绝,他告诉当事人,所有的案子,法院都会秉公处理,不会是因为他们是外地人而进行不公平的对待,法院讲的是法律,讲的是证据,钱是绝对不会收的。
他务实干事,时刻展示着司法的敦厚
他是老师,也是学生。由于李小军工作严谨、办案能力强,许多新招录的司法辅助人员都会跟他学习几年,李小军既会毫无保留的解答同事提出的各种工作上、法律上的问题,也会在同事犯错误时毫不留情面的批评和指正。跟随他工作的辅助人员都觉得跟着他收获颇多,每天都在进步,认为他是工作上的好老师。李小军不仅乐于分享自己的审判经验,同时他还不断学习、虚心求教。李小军经常自费购买各种法律书籍,摆满了办公室的书柜。许多同事都喜欢来他这借书。他平时认真研究法律条文,无论多忙,他都会将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打印出来仔细研读。同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虚心向他人求教,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食堂都能看到他与其他法官热烈讨论法律问题的身影。
李小军说过“能够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是我从事这份职业的初衷,也是对我工作的最好回报”。正是因为李小军同志的无私奉献、心系群众,使他成为了同事的良师益友,成为了同事身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典范,也成为了百姓心目中正直善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他用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感染着周围的同事,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温暖着当事人的心,以全心奉献诠释着法官内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青春实践了一位人民法官的庄严承诺,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树立了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