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账越算越明,心越调越近”
——黄州区法院30分钟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作者: 张明莉 时间:2025-12-19 阅读:47
“真没想到,不用开庭,也不用请律师,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12月9日,在黄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原告某建材商行在收到2000元货款后,向调解员连连道谢。通过法院的先行调解机制,一起因建筑材料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在30分钟内得到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原告某建材商行长期向被告蔡某供应建筑材料,双方结算后,被告出具了一张16,000元的欠条。在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4000元被告一直迟迟未付。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收无果,遂将欠条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欠款4000元。
受理该案后,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黄州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指派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过程中,被告提出在原告微信催收后双方仍存在新的交易,账目需重新核对。调解员随即引导双方依据历史订货单、支付凭证等逐笔对账,在厘清交易往来基础上,原告主动表示愿意抹去零头,最终双方确认欠付金额为2000元,现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通过转账方式付清全部款项,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该案虽标的额不大,但通过法院主动引导、调解员专业介入,实现了即调即结、当场履行,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显著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投入,是黄州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又一缩影。近年来,法院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前端化解,在事实清晰、争议明确的买卖合同等类型化案件中大力推行先行调解,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前端以高效、平和的方式妥善解决。黄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多元解纷与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将更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源头,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法官寄语
为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结合案件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对销售方而言,在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意:
1.交易留痕:务必保留经买方签字或确认的订货单、送货单;
2.规范催收:定期通过微信、短信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固定催款过程;
3.完善凭证:在货款全部结清后,建议主动向购买方出具收据或结清证明,以完整固定交易闭环,避免后续争议。
对购买方而言,在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意:
1.付款留迹: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付款,保留凭证;
2.及时销账:款项付清后,应立即向销售方索回欠条原件或确保其当面销毁,并主动索要收据或结清证明;
3.定期对账:长期合作中,可定期与对方书面核对账目,避免累积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