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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培训和警示教育

作者: 怀佩琳 陈晓红     时间:2018-11-21 阅读: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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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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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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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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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1116日,黄州区法院理论中心组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集中培训和“以案为鉴 正风肃纪”专题警示教育。各庭室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参加活动,培训会由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倪友莲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重点围绕历次修订时间、修订的特点、修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童楚华传达了市委书记刘雪荣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讲话精神,领学了《湖北日报》刊登的《从“打黑先锋”到黑恶“保护伞”的蜕变——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案剖析》和《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为鉴  正风肃纪”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并就开展“以案为鉴  正风肃纪”专题警示教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学。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也要通过汪治怀等反面教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要查。查思想上是否坚持了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等;查作风上是否有慵懒散漫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形;查案件上有无涉黑涉恶问题,是否有腐败问题、“保护伞”等情况。三是要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整改措施,主动向组织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最后,兰建安在讲话时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只有严格坚持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公正。各庭室负责人要认真传达学习,组织小范围的研讨会,全院干警要通过多种途径自学,深刻把握修订的精神和内容。二是扎实开展 “以案为鉴  正风肃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围绕童楚华同志提出的“学、查、改”三方面,各支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庭室负责人要抓好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工作,也要带好队伍,在学习中提素质,在管理中抓教育,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优良的纪律作风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