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务公开 >> 审判动态

车祸赔偿起纷争 法官调解获锦旗

作者: 艾意 怀佩琳     时间:2020-01-02 阅读:1347

12月30日,当事人朱某来到黄州区法院东湖法庭,尽管他在伤后仍有些行动不便,却坚持将写着“热心为民好法官,倾力调解负责任”的锦旗送到龙婷、李宝红法官手中。

QQ图片20200113092927.jpg

起案件源于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原告朱某诉被告叶某、朱某、某保公司撤销权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较为复杂。2018年9月朱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叶某驾驶的朱某所有的小车相肇事,朱某所有的小车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三责险,随后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载明叶某对此起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2018年11月朱某在某保险公司处就此起事故签订《案件赔偿协议》,协议约定“被告方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64224元整,此后三方再无其他纠纷”。此后,朱某因交通事故伤情问题先后辗转黄冈、武汉等地治疗,治疗费用远超于协议约定赔偿费用,随后朱某于2019年8月提起诉讼以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赔偿协议并诉请法院重新计算相关赔偿费用。此案先后经过2次鉴定、1次庭审、1次质证,双方对案件事实及赔偿金额争议较大,龙婷法官在对双方当事人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认为此案仍存在一定的调解空间,在经过多次细致、耐心的沟通后,原被告双方逐渐放下心中负担,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约定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8年12月5日签订的《案件赔偿协议》;由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相关费用共计306200元,扣除原已赔付给朱某96976元及朱某64224元的费用外,由保险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再行向朱某支付145000元;朱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当事人不得再就此纠纷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该案通过调解圆满解决,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能以最快速度领取赔偿款解决家庭的燃眉之急,被告方也从此起事故中汲取了经验教训,案结事了。鲜红的锦旗既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我院全体法官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誓言,尽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