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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好“枫”光】陶店法庭倾心普法,荣获锦旗彰显赞誉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24-11-28 阅读:177

播一粒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近年来,陶店法庭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坚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多种途径延伸普法工作的触角,让法治意识在当事人心中蓬勃生长。2024年11月28日,当事人余某的亲属将一面书写“正义的守望者,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至陶店法庭,感谢法官以案普法,秉公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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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余某的女婿与方某共同创办公司。为解决资金周转难题,两人向余某提出借款。余某将积攒多年的现金,连同各处借来的现金合计40万元,在方某的办公室一并交付,方某当场给余某出具了借条。一年后,余某要求方某更换借条,并将借款利息写入借条。方某按照余某的要求,重新出具44万元的借条,并当场销毁原始借条。后余某多次催款,方某均避而不见,余某便诉至法院。

民间借贷案件能够激活民间资金,促进民间经济发展,改善民间生活难题。现实生活中,部分出借人缺乏相关法律意识,认为手持借条就等于牵住了债务人的“牛鼻子”。殊不知,保留交付资金的记录同样重要。庭审中,方某表示借条是自己打的,但没有收到余某交付的现金,并对余某提供巨额现金的能力表示质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围绕争议焦点深入调查,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补充证据。余某对此颇为不解,认为有借条就行了,没有必要来回举证。承办法官耐心释明,债权凭证与出借记录是民间借贷的两大待证事项,一审不注重收集相关证据,会给二审增加难度,甚至会导致发回重审,影响余某债权的实现。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最终判决方某偿还借款本息。方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历两级法院审理,余某真正领会了法官当初多次组织证据交换的苦心,通过赠送锦旗来表示感谢。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个好的以案释法,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陶店法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在办案过程中融入普法意识,让当事人直观了解司法裁判程序、法律法规知识,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肯定。近年来,陶店法庭在辖区内设立3个巡回审判点、2个诉讼服务站、1个法官工作室、1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搭建了精密的普法联络点。法庭通过这些普法联络点,积极与村委会、企业、学校联系,收集社会各界最想了解的知识点,通过“普法宣讲”、“乡村走访”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开展巡回法庭宣讲。下一步,陶店法庭将继续扩宽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提升普法质效,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