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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化宿怨 邻里纠纷终化解

作者: 刘庆 陈泽     时间:2018-08-09 阅读:656

一对年逾古稀的老人,一桩50年的宿怨,一边是社区和谐,一边是邻里纠纷,小案件折射出大智慧。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让两位老人放下往日恩怨,握手言和。

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汤某甲与被告人汤某乙均系同一宗族的外来移民,在同一社区比邻而居50多年。因相同的身世和遭遇,年轻时二人互相扶持、共度难关,感情较好。后各自成家后,因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感情濒于破裂。近几年,双方因宅基地纠纷爆发了更为严重的争吵,当地居委会多次对双方进行劝解,均未能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2017620日,汤某甲与汤某乙再次因修建房屋地基的划分问题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在冲突中双方均受伤,汤某甲被汤某乙用石头砸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汤某乙受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汤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汤某甲也对汤某乙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汤某乙赔偿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22000余元。

    案件到法院后,主审法官陈贵芬意识到,案件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要从实际上解决相邻之间的纠纷,修复邻里之间的关系,让社区和谐才是最终目的。法官邀请本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向当事人普及宅基地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双方明确权属争议的处理方法,法律后果。到现场查看争议地基的现状,并走访附近居民,了解该地基的历史变迁情况,理清办案思路。多次会同居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把走访调查情况进行说明,得到了各方的一致认可。在此基础上,通过多次析法明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汤某乙当场赔偿汤某甲6000元,汤某甲对汤某乙之前的行为表示谅解,并放弃了其它的赔偿请求,双方重归于好。至此,纠葛了五十余年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院人的追求和目标。案件虽小,但蕴藏的社情民意不容忽视。黄州区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充分考量人民群众朴素的社会正义观,力争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