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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

作者: 李晓波     时间:2017-12-08 阅读:3891


人生能有几回搏?自从我穿上这身警服,每当头顶国徽,银盾闪烁,长城巍峨,松枝长青,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路途遥远。司法警察工作是危险的,清贫的,枯燥的,更是平凡的。二十年,我却扎身于其中,默默地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平凡的工作,实现着自我的价值。所作的一切,没有感人肺腑的豪言,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然而却怀着对司法警察事业那份热爱和执着,孜孜以求,实现着自己的庄重承诺:那就是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秉公执法,恪尽职守,不怕流血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献身于崇高的司法警察事业!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就是要对人民群众的一片真情都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具体就是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使执行的每一起案件,接待的每一名当事人,说出的每一句话,实施的每一项法律措施都能体现司法为民的精神实质,真正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真心为他们排忧解难。

我在值班的时候,接待过一名当事人周某,她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致残,法院的判决已执行完毕,但她还是不满意,总是到院里缠访,所有接待过的领导和同事,见到她来都敬而远之。我耐心地接待了一次又一次,每次总是苦口婆心地给她讲法律的意义,执法的程序,最终达到的法律效果。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从生活上关心她,说服她。她回家坐车没有钱,我就给她钱,她没有吃的,我就从超市买来米、面送给她,又向民政部门给她联系了低保。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最后一次离开法院动情地说:“我这辈子不能帮您什么,下辈子我一定去侍候你!”听到这番话,我的眼睛湿润了,难道这不正是我们司法警察的价值所在吗?

是啊,多少个寒冬酷暑,我就是这样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说服解释工作,思想稳定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热忱为审判服务的理念,把份外事当作已任。曾几何时,我也有过困惑和不解,认为“当法警没地位,站在台下低人一等”。甚至受一些不良倾向的影响,产生了一些悲观情绪,通过院里组织的参观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观看革命传统教育片,参观烈士陵园,纪念馆,故居,我的心一下子开朗了。从此,彻底打消了“低人一等”的自卑念头,树立了“法院工作无小事,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当司法警察光荣”的思想,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随叫随到,无私奉献,从不叫苦叫累,为服务审判,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就象一匹不知疲倦的战马,拼搏不息,奋斗不止。日积月累,长期的劳累工作,使我积劳成疾,可我还是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心扑在工作上,我的抽屉和衣服口袋里总是装满了各种药品,有降压的,有止咳的,平喘的,还有抗心律不齐的……尽管这样,到了训练场上,我以“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为信条和战友们一起,顶高温,战酷暑,“笨鸟先飞”、“甘当小学生”拜行家里手为师,苦练加巧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在历次中院省高院组织的考核验收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顺利达标。

实践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必须要有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和能打硬仗的血性。“法警是法院的铁拳”,也是法律的“利剑”和“尖刀”。二十年来,我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多少次汗流颊背坚持在服务审判一线上,多少次冲锋在前保护着人民和法院干警生命财产的安全,又有多少次临危不惧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彰显着公平和正义!面对威胁和困境从不畏惧,面对汹涌的洪水,炽热的烈火,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却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面对荣誉和赞扬淡然处之……

二十年来,我先后参加押解、看管、值庭、安检、协助执行等勤务12000余人次。由于组织严密,安排严谨,制度严格,没有发生一起人犯自残、自杀,逃跑及其他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还服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统一调警,参加执行死刑任务20余次,都圆满完成了任务。

亲爱的战友们,我只是一片绿叶,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和差距,但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每当我取得成绩的时候,我总会感恩领导和同事,因为他们给了我支持和力量;每当我拿着荣誉证书,我都会以此为起点,迈上新的征程;每当我站在领奖台上,我心中都会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因为党需要我,人民需要我,社会需要我,祖国需要我。我无愧于伟大的时代,无愧于头顶上金光灿灿的警徽!无愧于“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