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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推动黄冈法治建设进程

作者: 佚名     时间:2017-04-28 阅读:918









春光明媚,百花争艳,4月27日,黄冈市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暨黄冈市保险诉调对接中心揭牌仪式在黄州区人民法院东湖法庭隆重举行。仪式由黄冈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胡仲华同志主持。黄冈市政府副市长刘仁举同志、黄冈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建华同志、黄冈市政府金融局局长江冠华同志、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同志、全市40余家保险公司负责同志及我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仪式上,黄冈市保险协会副会长、人保财险黄冈市分公司总经理夏学东同志代表保险协会和保险公司进行了表态发言。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同志进行重要讲话,他就如何开展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第一,要充分认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诉调对接机制是法治黄州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快速化解保险纠纷的重要选择。第二,要扎实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法院指导作用;二是要加强协调,发挥各方职能优势;三是要完善机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仁举同志作了总结性讲话,他就做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第二,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他强调,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保调委总揽全局、协调推进的职能作用;二是法院和保调委要积极配合,明确双方职责;三是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他们的选择权,不得强迫接受调解;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增强机制的可操作性;五是工作中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矛盾突出案件。第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他指出,保险纠纷的调处工作,需要法院和保调委双方共同领导,齐抓共管。

最后,兰建安同志和夏学东同志共同进行了揭牌,仪式结束后,兰建安陪同刘仁举与到会的其他嘉宾参观了诉调对接中心办公环境,并对具体工作交换了意见。

据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新形势下,解决保险纠纷、化解保险矛盾的创新产物,黄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市率先试行,是对诉讼调解制度的有效拓展,是推进黄冈法治进程的重大举措。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将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保险民事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解决保险矛盾纠纷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