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校园、进乡村 国安普法入人心
作者: 徐瑛 董冬冬 时间:2023-04-17 阅读:497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正值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5日,黄州区人民法院陶店法庭全体干警前往陶店小学、陶店乡小汊湖村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法治宣传”活动,为师生们、村民们宣传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
上午九时,陶店法庭法官助理张明莉在陶店小学为100余名师生送去一堂干货满满、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国家安全日的由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以及谁来保卫国家安全等内容,并通过列举典型案例,以案普法,帮助同学们认清妨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危害性,意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对国家安全知识的学习热情,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并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活动了解了很多关于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今后要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随后,陶店法庭的全体干警来到陶店乡小汊湖村为村民宣讲“国家安全教育日 法治宣传进乡村”的讲座,讲解了如何正确认识和维护国家安全、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等内容,让村民们明白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必须不断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坚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我以前觉得国家安全这个事情离我们很远,这次才晓得其实离我们很近,就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我们要学会辨别,自觉抵制一切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现情况及时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与会村民饶有兴致地说道。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下一步,陶店法庭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为法治黄州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