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成立!

作者: 陈星     时间:2022-06-01 阅读:1328

IMG_6871.JPG

2022年6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6月2日上午,黄冈市、区两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在遗爱湖公园举办的黄冈市2022年“6.5”世界环境日现场宣传活动。

IMG_6962.JPG

为彰显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黄州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创新举措,将遗爱湖湿地公园确定为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黄冈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荣先国,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姜鹏共同为“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黄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黄冈市中院民三庭庭长詹德先,遗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周金中等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2f6fab0361ead695b632c3fb674977f.jpg

市、区两级法院干警在遗爱湖公园广场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湿地保护普法活动,向往来群众介绍湿地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强调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内实施的五种行为,以及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活动共发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单100余份,极大增强了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法治意识,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去而人思之,此之谓遗爱”。遗爱湖湿地公园,因北宋大文豪苏东坡所作《遗爱亭记》而得名,位于黄冈市黄州区内,总面积482.62公顷,其中,湿地保育区295.065公顷、恢复重建区72.7753公顷、合理利用区50.7471公顷、宣教展示区54.1539公顷、管理服务区9.8763公顷,是集湿地生态保护、市民休闲娱乐、东坡文化传承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湿地公园,2014年入选湖北省“十大最美湖泊”,公园囊括遗爱清风、临皋春晓、东坡问稼、一蓑烟雨、琴岛望月、红梅傲雪、江柳摇村、幽兰芳径、水韵荷香、大洲竹影、平湖归雁、霜叶松风等十二景区,“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通过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湿地公园的沟通联络,打造集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多元解纷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多功能平台,形成全方位保护合力,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环境的共识,为建设美丽黄州、实现主城率先绿色崛起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