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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 周畅     时间:2023-06-07 阅读:53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格局。6月5日,黄冈中院和黄州区法院法治小分队在遗爱湖广场参加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环境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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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并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环境保护的有关知识。同时,耐心宣讲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倡导群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理念,引导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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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10余次,充分发挥了司法保护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群众意识到人人都是保护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下一步,黄州区法院将继续发挥遗爱湖司法保护基地的作用,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黄州、宜居黄州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