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调解+当场履行
作者: 翁靓 时间:2024-12-02 阅读:149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通过委派案件至黄州区民商事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24年10月,被告王某驾驶车辆与原告网约车司机李某驾驶车辆在黄州区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车辆损坏。经由市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将车辆送去维修4天,造成了停运损失1600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王某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适宜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将该案委派至黄州区民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员耐心地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对停运损失的具体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当场给付,签署了结案证明,该案及时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