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变与不变
——我的38年无悔法院路
作者: 罗亚中/口述 陈晓红 怀佩琳/整理 时间:2018-12-05 阅读:4172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1980年,我调到法院工作,当时21岁,改革开放40年,我在基层法院呆了38年。在这38年时间里,我从办公室、经济审判庭、基层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到执行局,几乎院大部分部门我都工作过,真正见证了法院机构变迁,见证了法院改革进程,见证了法院日新月异的发展和进步。
我最初是在办公室工作,刚来法院的时候,法院名称为黄冈县人民法院,全院加上我只有37人, 6、7个人挤在一个办公室,夏天炎热用电扇,冬天寒冷烧木炭,全院仅有2部电话机,外出办案全靠骑自行车和走路。当时设立了民事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仅有1个审判庭用来开庭,办公和住宿都在一起,条件非常简陋。1984年,我当时任法警,被安排一个人到沙洋监狱提被告人到法庭开庭,由于没有交通工具,我只能路上坐客车、坐公汽、坐货车,经过2天的时间才把被告人带到法院。
1986年10月,法院成立了经济审判庭,主要是审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我被分配到经济审判庭,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那时办案条件异常艰苦,审执没有分离,印象深刻的是执行一起某物资公司与某服务社购销合同纠纷案,我和另一位同事去深圳扣押了3台车,在回黄州的路上,身上钱用完了,又没有通讯工具,只得到韶关法院去借钱,一位庭长经过核实将卖猪的500元钱借给了我,才顺利将车扣回黄州。
1994年,县法院更名为黄州市人民法院,并成立了黄州市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我被调至东湖人民法庭担任庭长。当时规定基层法庭负责本辖区案件,而且开庭的只有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过调查可直接判决。当时受理最多的就是农村的离婚纠纷和故意伤害案件等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那时办案实行审理案件责任制,由业务庭或者人民法庭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自立、自审、自执,办案的经济效益与工资挂钩,全院上下人人争相办案。
这期间,给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新法院大楼的建成使用。1995年11月,法院举行隆重的“黄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落成庆典”,全院干警终于告别了原来破旧的办公大楼,告别了办公、开庭一体的(既是办公室又是审判法庭)办案环境,高兴地搬进了“新家”。新院 5个审判庭正式开启使用,让法官感受到尊荣感,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1996年黄冈地区机构发生重大变革,设立黄冈市,将黄州市一分为二,设立团风县和黄冈市黄州区。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团风县人民法院正式挂牌办公。原黄州市法院有25名干警被分配到团风县人民法院工作,由于我在法庭工作就留在了黄州区法院(法庭工作人员成建制保留)。
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法院系统掀起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热潮。一些不合理的制度随之废止,一些新的改革全面推进。我印象最深刻的改革是庭审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
1997年,法院新的民事审判庭审方式全面推进,我院制定了《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运作程序》,对“庭前准备”、“宣布开庭”等5个部分做了详细的规定,法院的庭审活动越来越制度化和规划化。2015年,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改变过去立案需要审查的情况,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造成了法院案件数量井喷式增长,但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起诉难的问题。2016年,法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每位员额法官要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法官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但责任心也更强了。“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改革让审判工作越来越规范,让人民群众的满意感和获得感越来越高。
当下,全国法院正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攻坚行动,全院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利用节假日抓捕“老赖”,开展强制腾退房屋专项行动。这让我想起了2006年,我担任分管执行副院长时候的一件案子。被执行人承租门面,拖欠租金拒不支付,占用时间长达8年之久。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是70多岁的老人,通过多种方式协调无果后,申请执行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黄州区法院出动全部警力,邀请公安、检察、公证处、人大等100余人到达处于闹市区的门店,依法封锁该区域,将门店物品全部清空,成功将门面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时光在流逝,万物在生长,法院也随着改革开放走向了新时代。当年艰苦的办案环境、诉讼费用支付法院干警工资的情形已经成为历史。现在通过公务员招录和考试,涌现了一大批专业性法律人才,法院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办公智能化,办案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工资待遇、办案质效和办案环境也有了质的飞跃。
历史有相似却不是重复,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2007年,我院刑事审判庭在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而当下,法院正全力以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目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还在路上,结案进度和执行到位的问题也亟待解决。但我们对法院的改革有信心,我们对改革的前景充满期待。
我在法院工作已有38个年头,38年一晃而过,我由一位涉世未深的青年,变为一位快要退休的老人;我由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副院长。38年,变化的是法院的名称和机构,不变的是法院人对司法事业的热爱;38年,变化的是办案方式和方法,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初心。走在改革的道路上,我希望未来能够探索更多的新举措、新方法,让中国的法治建设更加完善,让法院干警有更多的职业尊荣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真正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