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时间:2026-08-14 阅读:21
发放执行案款信息公示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和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以下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算,附件见下表)。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附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