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黄州区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重大刑事案件

作者: 王中 陈晓红     时间:2019-04-12 阅读:2052

庭审.jpg

图一


4月4日上午9点,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件在黄州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该案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充分保障人权和推进司法民主。

公诉机关指控,2015921日,阚某某虚构深圳某公司作为某一期工程总承包商的事实,以一份江西某建设工程公司交纳的400万元保证金的假收据为诱饵,先后多次骗取叶某某现金214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发包工程项目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与阚某某的2名指定辩护律师就本案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由于案情复杂,七人合议庭经短暂合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据悉,该院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该起诈骗案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重大,该院为保护被告人诉讼权益,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被告人人权,切实推进民主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