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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好“枫”光】巡回法庭进乡村 暖心调解促“三赢”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25-03-04 阅读:143

“没想到法官能把庭审开到我们村里来,既成功化解了矛盾,又给村民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还给我们村两委的平安建设提供了新思路,效果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某村委会干部真诚地对法官表示感谢。2025年2月28日,黄州区法院陶店法庭深入某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

高婆婆现年73岁,有40年以上的精神病史,不发病时与常人无异,一旦发病便经常无故谩骂他人。高婆婆育有两子一女,与女儿的关系较好,与两个儿子的关系一般。2021年9月,高婆婆的女儿遭遇车祸去世,高婆婆作为死者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与其女婿、外孙一起接受了肇事人的赔偿款共计100万元。2022年7月26日,高婆婆未与两个儿子协商的情况下,自行与女婿及外孙签订《协议书》,约定将自己的赔偿款全部交给女婿,女婿精心赡养自己,负责生老病死。高婆婆两个儿子知晓此事后认为:老人有多年的精神病史,其签订的《协议书》无效。根据农村习俗,养老是儿子的事,没有女婿养老一说。并且女婿已经再婚,其居所距老人较远,难以精心赡养老人。现在钱由女婿拿,养老由儿子负责,这个道理说不通。高婆婆的女婿辩称,高婆婆签订《协议书》时未发病,该《协议书》合法有效。即使要返还钱款,也应扣除前期的各项开支。双方争执过程中,高婆婆处于无人照看的尴尬境地。此后,高婆婆两个儿子获得了老人的监护权,并以老人的名义将其女婿起诉至黄州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协议书》无效,并主张其女婿退还全部赔偿款。

承办法官大致了解案情后意识到,此案适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组织庭审调解。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两委合理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也能让村民身临其境、更好地接受法治教育,倡导文明家风。考虑到高婆婆年事已高,且患有精神疾病,其今后的养老怎样保障是个大难题。承办法官决定先到高婆婆居所,实地查看其生活状况。经实地走访,承办法官发现高婆婆目前生活能够自理。深入交谈之后,承办法官发现高婆婆虽语言能力欠缺,但其多次表示:两个儿子不能直接保管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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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过程中,承办法官表示,老人如何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不免除两个儿子的赡养义务;女婿若不能精心赡养老人,便无权获得全部的赔偿款。在村委会干部的帮忙下,各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两个儿子表示由高婆婆自行保管钱款,女婿也同意将大部分钱款返还给高婆婆。高婆婆见状,表示把钱放在自己的银行卡中,取款时可以自行选择亲属配合办理银行手续。最终,女婿及两个儿子结合老人的要求,确定了返还钱款的具体数额。三方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在村两委的见证下,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

化干戈于诉外,止纷争于法庭。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真正做到解民忧、绘“枫”景,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我们通过巡回审理,就地普法这种方式,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一些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经过村两委的协调,以及法庭的专业解析,也能得到很好的化解。” 承办法官喻志林颇有感触地说道。据悉,此次家庭纠纷的化解,是陶店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变“坐堂问案”为“一线解纷”的具体实践。下一步,陶店法庭将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更多优质的司法服务送达群众身边。同时,法庭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