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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权 交责 交标准”

作者: 陈晓红     时间:2018-02-01 阅读: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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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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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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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1月26日下午,黄州区法院召开审执工作会议,就2018年审执工作进行谋划,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审执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童楚华对全院2017年岗位目标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领学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相关主体司法权力清单的规定》;副院长游荣对2018年度执行绩效考评办法进行了说明;党组副书记吴江涛对出台的《二〇一八年度案件分配及办理办法》等5个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是一个承前启后的会议,既对2017年的审执工作进行了回顾,也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谋划。他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突出主业主责,全面履职尽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要突出主业主责,全力做好审执工作。在改革的过程中会有阵痛,要靠全院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克服,司法权力清单是给大家“交权”,也是“交责”,出台的5个文件则是将“标准”交给大家,法院是将出卷交给时代,将答卷交给在座的干警,将阅卷交给人民;二是明确主体举措,全面提升素质。要将学习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向学习要素质,要水平,要能力,案件的数量是客观存在的,困难障碍也是客观存在的,但主观个人能力却是可以提升和增强的。年后要将“大培训”作为重中之重,制定方案、搭建平台,政治能力不能忽视,廉洁教育不能放松,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条弦,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不能为的坚决不为,不能得的坚决不得,扎扎实实筑牢廉洁司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