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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温情调解再话邻里和谐

作者: 毛慧     时间:2024-01-30 阅读:126

“余法官,感谢你专业的释法析理,既化解了楼上漏水引发的民事纠纷,又重新弥合了我们邻里间的隔阂……”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房屋漏水侵权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兰某系黄州区某小区5楼业主。2022年5月黄州区正值梅雨季节,该小区7楼业主可某家因排水管堵塞,导致雨水排出困难,张某在帮助7楼可某疏通排水管道的过程中,不慎将管道捅破,造成6楼业主张某家大面积渗水。随后,6楼的渗水又浸入到5楼,导致5楼业主兰某家天花板、墙壁、家具等受损。原告兰某多次与可某、张某沟通处理方案,并经过社区多次组织协调,但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兰某无奈遂将6楼、7楼业主张某、可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迅速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质证,通过查看现场,了解了7楼漏水地点、现状,6楼房屋水渍、地板、墙体、阳台现状,以及5楼客厅、衣柜、地板等处损坏情况。按照正常诉讼程序,需启动司法鉴定,经询问,司法鉴定费用高、耗时长,不仅会加重三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进而导致彼此间隔阂增大,也不利于快速解决房屋漏水问题,且6楼张某家的漏水问题可能会引发新的诉讼,加重当事人诉累,为此承办法官积极引导三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在余法官耐心释法,温情调解下,兰某、张某、可某达成调解协议,可某表示会尽快解决阳台漏水问题并当场给付兰某、张某赔偿款,兰某也当场撤诉。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法官的细致、温情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黄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为引领,发挥能动司法效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息诉服判做到极致,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会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