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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当爱已成往事》法官寄语学习的倡议

作者: 罗亚中     时间:2013-10-21 阅读:1725

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们:

  十月十五日上午,我审批了民一庭和东湖法庭送来的法律文书,看时间尚早便信手翻开《楚天审判》,一篇文章深深打动了我。这是石首市人民法院新厂人民法庭办理的一件离婚案件附的“法官寄语”,承办法官将自身生活经验,人生感触通过朴素的语言表达出来,使得冰冷的判决有了一种人性化的温度。法律并非万能的,司法的介入,往往会使原已破裂的亲情、乡情荡然无存,从而无法在根本上达到化解矛盾、修复情感的效果。在调解、和解等方式都无法起作用时,判后寄语能够整合法律、事理、情感等各方面因素,给当事人以警醒,从而修复和重塑婚姻家庭等领域和谐的人际关系。可以说,判后寄语是新时期司法人性化关怀的可贵尝试。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们,你们审理的案件涉及老百姓的平常事、家长里短、生活琐事,这些纠纷看似普通平常,琐碎繁杂,但关系到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和睦和幸福,不要嫌案件多、任务重、时间紧,抽出时间书写一份判后寄语很有可能挽救一个家庭甚至一条生命。我现在将《当爱已成往事》这篇文章进行转发,希望全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加强学习,踊跃尝试。

罗亚中

2013年10月18日

附:

当爱已成往事

  【案情回放】女士与先生于1998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于1999年2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0年生育一女。婚后吴女士发现先生没有家庭责任感,只顾自己在外面吃喝玩乐,对女儿的抚养教育也是不闻不问,完全不履行一个丈夫、父亲应尽的义务。多年来,女儿一直由女士抚养,先生在外打工也很少回家。双方团聚的日子本就不多,双方还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激烈之时吴女士还会遭到先生的殴打。故此,女士对此段婚姻感到绝望,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女士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本院认为女士与先生婚前认识时间短,缺乏了解,婚后并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难以共同生活,于2007年2月开始分居生活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女士的离婚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1、准予双方离婚;2、婚生女随女士生活。

  【判后法官寄语】婚姻家庭就像花圃,花圃要有足够的空间来成长,有时要栽种,有时要翻土,有时要施肥,有时要移植,有时要除草。种花要看季节,季节不同,开的花也不同,婚姻生活也有四季的变化,所以婚姻的花朵也要细心浇灌,如果让它同野草一起长,任它受风吹雨打,是不会长好的。唯有努力的浇灌,细心的呵护,才能春光满园,风光无限!漫漫人生路,两个人,一段情,唯有彼此理解,彼此宽容,彼此依赖,彼此习惯,彼此欣赏,彼此奉献,方能携子之手,与子偕老,进而将婚姻进行到底!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走到一起是一种缘分,夫妻双方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努力让自己的家庭幸福美满。但在你们的诉说中我们听到了太多的委屈、不满、无奈、失望乃至绝望,在案件审理中,看着可爱的孩子,我们很想挽救你们的婚姻和家庭。但我们法官深知,当爱已不在,婚姻也就彻底划上了句号。再美好的意愿也要尊重法律,这也使得我们不得不对你们的婚姻宣判结束。

  阳先生,性格不合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是细细想来,作为家庭支柱的丈夫、女儿偶像的父亲,是否给结发妻子、幼小的女儿带来过欢笑?作为男人不仅仅要为家庭遮风挡雨,要懂得关心呵护身边的亲人,更应懂得尊重对方和奉献自己,你也会感受到别样的快乐与幸福。当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打骂解决不了问题,坐下来谈一谈、聊一聊,相互说说心里话才是正途,唯有如此方能修复感情裂痕。这段婚姻虽然失败了,但该放手时也要放手,只要你能从中有所领悟,定能收获不一样的人生。

  吴女士,婚姻是美好的也是脆弱的,你要坚强!妈妈是女儿的榜样,你的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女儿,希望你能将心中的痛楚化为对女儿无限的爱,化为激励自己前行的巨大正能量,带着满脸笑容去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吧!我们相信,你会给女儿一个充满欢笑、倍感幸福的童年。我们也相信,你会找到自己的幸福,因为坚强的人总是幸福的。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你们的“不幸”随着宣判已经烟消云散,希望你们放下心中的包袱、放下对彼此的怨恨,相互祝福,并以此为新起点,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附文作者:石首市法院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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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本院及石首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