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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出警 化解险情

作者: 曾清泉 陈晓红     时间:2018-06-15 阅读:680

 


    “不许走,我还没有和你离婚,你给我回家去……”“我不回去,回去你又要打我,救命啊……” 6月4日,一起离婚案件庭审结束后,在法院门口男方使劲拉扯女方,欲要将其强行带走。区法院法警大队迅速采取行动,护送女方安全离开法院,及时化解险情。

6月4日上午9时50分,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接到门卫安检人员报告,称一宗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仍不断争吵,男方孙某在法院门口拉住女方朱某不放,准备强行带上车离开,朱某拼命挣扎不愿意跟孙某走。法警队负责人带领两名司法警察迅速赶到,命令男方放开女方,并将女方带进院内了解情况。得知孙某与朱某在刚才庭审中发生过争吵,被主审法官和值庭法警及时制止,并作了规劝教育。但庭审结束后,双方离开法院大门时,孙某企图控制朱某,准备将朱某强行带走。朱某不愿意,因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孙某对其有过激行为,且长期有家庭暴力,这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了,遂很害怕,大声呼救。
     在了解到事情的原由之后,鉴于孙某一直在门口徘徊,且一直盯紧大门口,如果让朱某从大门口直接出去,存在人身安全威胁,便决定安排两名法警从侧门护送朱某离开法院,直接送上出租车,确保当事人安全离开法院,避免意外发生。朱某上车后,连声道谢。在门口的孙某之后进入法院2次,寻找朱某,在第3次进入时,遭到法警拒绝,并告知朱某已经离开,但其不听劝阻,一直用脚踢门,情绪激动,法警遂拨打了110,随后警察将其带离。

在此提醒各位读者,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能因为点滴矛盾就轻言离婚,即使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共同生活,也要顾念往日恩情,互谅互让,“和平分手”,要尽可能地将离婚的伤害降至最低,切不可由爱生恨,酿成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