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好“枫”光】 “法院+仲裁”诉裁联动 走出解纷优途径
作者: 李交姣 时间:2024-08-23 阅读:242
8月23日,黄州区法院堵城法庭与黄冈仲裁委员会积极联动,以仲裁裁决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两起涉企合同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案情一:湖北某化工公司与黄冈某纸业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该纸业公司向该化工公司采购货物,但未及时支付货款,现仍下欠该化工公司货款180余万元。由于该纸业公司长时间不履行欠款,被该化工公司起诉至法院。
案情二:黄冈某物流公司在黄冈某轮胎经营部更换及维修轮胎,但未及时支付维修费9000余元,该轮胎经营部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在调解的过程中,堵城法庭了解到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考虑到当事人双方迫切希望尽快解决问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积极与黄冈仲裁委员会对接,引导案件当事人采取仲裁先行调解的方式,最大程度上减少双方诉讼成本。经过仲裁调解员的专业调解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后,最终案件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两案在“法院+仲裁”的合作模式下得以圆满解决。
2024年8月,黄冈仲裁委员会在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挂牌成立民商事调解中心驻黄州区法院工作室,联动开展调解工作。“法院+仲裁”化解矛盾的方式结合了“诉前调解”的快捷高效、专业便民以及“确认仲裁”的高保密、低成本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及时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仲裁”模式也是构建非诉挺前、诉调衔接的矛盾多元化解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现。通过凝聚更强解纷合力,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满足解决商事主体解纷多元化需求,打通民商事纠纷“预防、调解、仲裁、诉讼”周期流程,实现了从“裁审止争”到“源头化解”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