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执行不可取,莫把法律当儿戏!
作者: 刘庆 时间:2022-11-20 阅读:1047
2022年10月24日晚,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实际占有使用的车辆一台。
2021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未向本院依法报告财产情况,经本院多轮查控,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处置的财产,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10月24日晚,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有实际占有使用的车辆,本院执行人员立即行动,将被执行人所占有使用的车辆依法进行扣押,并传唤被执行人协助调查,被执行人迫于当前执行压力,向本院认承认该车辆是其向朋友购买,并实际占有使用的事实。后续,执行人员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置。
法官说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因此,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实际由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官提醒:“抗拒执行不可取、莫把法律当儿戏”,面对债务时,具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端正思想态度、积极履行,切莫抱有侥幸心里。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法定义务,欺人终将害己,诚信才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