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相融解心结,和解执结“好聚好散”
作者: 周畅 时间:2025-02-28 阅读:486
家事审判有温度,柔情化解万家愁。近期,黄州区法院审结了两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余晓利法官坚持情法并用,解怨释结,实质性化解了家庭矛盾,两案全部履行完毕,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实现了“事了人和”。
案件一:“温情调解+当场返还”,破冰彩礼僵局
原告汪某与被告胡某于2021年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原告汪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诉至黄州区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有离婚意愿,但就彩礼及“三金”返还问题僵持不下。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引导双方“眼睛向内看问题”。从情理入手,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劝解双方放下成见,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从法理出发,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经过数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就彩礼及“三金”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调解离婚,汪某当庭向胡某返还彩礼7万元。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二:“判后答疑+督促履行”,实质解纷“一次”到位
2022年原告夏某与被告胡某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进行了约定,其中在财产分割中双方自愿约定被告胡某向原告夏某支付30万元,此款应于2023年1月1日前支付。同日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因被告胡某逾期未向原告夏某支付约定款项,原告诉至黄州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被告胡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经审理,该案判决由被告胡某向原告夏某支付30万元及诉讼费用4920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胡某了解其经济状况、还款意愿后,耐心释法答疑,告知应履行的内容以及拒不履行进入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胡某在权衡利弊后,表示愿意还款,于2025年1月一次性支付了304920元,实现了“一件事,一次了”的良好效果。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婚姻家事纠纷连着民生,系着民心。下一步,黄州区法院将不断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探索多元解纷新思路新举措,用法治力量守护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