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解民忧 群众致谢赠锦旗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24-07-19 阅读:216
“喻法官,感谢你公正司法,我们小区园林终于可以复原了!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7月16日,一面印有“公正廉洁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黄州区法院喻志林法官手中。
法官公正断案,违规改造园林终复原
2024年5月,某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擅自改造小区园林景观。部分业主不满物业公司的行为,于是集体信访,最终物业公司同意恢复原状。但截至2024年3月,物业公司仍然没有将改造的园林景观恢复原状,业主委员会遂代表全体业主诉至黄州区法院。由于时间久远,物业公司的员工更换频繁,案件事实难以还原,承办法官便耐心细致地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案件事实查清之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后期执行问题,便要求双方提供园林景观原始面貌的资料。随后,业主委员会提交了相关资料,承办法官依法判决物业公司按照业主委员提供的资料将园林景观恢复原样。判决送达后,物业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为感谢法官秉公执法,业主委员会送来锦旗,一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深厚信任与热切期待,也是黄州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缩影。
法官调解化纠纷,侵权案件获赔偿
“这个公司的做法真是太不地道了,谢谢法官帮我挽回损失!”2024年6月1日,当事人夏某同样也给黄州区法院喻志林法官送了一面锦旗。
2013年10月28日,夏某申请注册了一项商标,2020年6月,某豆制品公司未经夏某的同意,擅自使用夏某的注册商标,还聘请某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夏某的注册商标,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该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申请。随后,该豆制品公司又启动了行政一审、行政二审,夏某为应对诉讼,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损失惨重。为获得相应的损失赔偿,夏某将该豆制品公司诉至黄州区法院,要求该豆制品公司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赔偿损失50万元,并支付因制止该公司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费用6000余元。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处理原则,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夏某遂撤回起诉。夏某表示,承办法官真心为民办事,化解了自己多年来的难题,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锦旗传心意、赞审判,它是褒奖、是赞扬。黄州区法院将继续围绕司法为民的理念,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传递司法的公正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