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机制有奇效,灵活执行保民生
作者: 顿韬、易勇兵、曹如琢 时间:2023-01-06 阅读:1091
岁末将至,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1月6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同黄冈市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同努力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成功追回25万元工资款并共同组织了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
2014年包工头赵某借用某建筑公司的资质承建工程,赵某在施工过程中,雇请了吴某等157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赵某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期未付清。2020年,赵某因工地发生事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157名农民工陷入了讨债无门的境地。2021年,农民工向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了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后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某建筑公司和赵某向农民工吴某等157人支付工资586928元。2022年,该案申请执行,考虑到在疫情影响下,农民工工资关乎其家庭的生存发展,案件承办人立即向领导汇报,经共同研判,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措施。随后,根据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财产线索,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对该公司资产迅速开展全面调查,因未能发现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遂采取冻结该公司对公账户的强制措施,并上门向公司领导宣传了国家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政策。
在采取冻结措施十余天后,该公司主动与法院联系,以冻结对公账户影响该公司正常经营为由,要求解除对公账户的冻结。在听取农民工代表的意见及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建议后,案件承办人组织区人社局、民工代表、建筑公司三方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由建筑公司分批垫付工资,首批25万元在2022年底前支付至法院账户,余款在规定时间内再行支付到位。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处理。
坚决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黄州区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关系类型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则是不断践行和完善该原则的有利保障。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将继续保持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不断加强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富强和谐社会环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