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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战略思维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三个“新”要求

作者: 喻志林      时间:2020-12-02 阅读:319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收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即将启程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新”要求: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三个“新”点明了五中全会的核心要义,也是解读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引。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具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如何运用战略思维,找准人民法院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中的定位,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认清一个战略布局。全会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内涵,充分体现了我党新征程上坚持不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决心。“十四五”时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必须用系统观念分析和把握“四个全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战略任务和目标,具有统领作用;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能保证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二、深化一个战略路径。全会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促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标本兼治”,维护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稳定。发挥司法改革的驱动作用,把司法改革放到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中去推进,加强系统集成,增强整体效应,让司法改革各项措施更加有利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领域案件审判工作机制,提升民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健全完善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新型办案模式,认真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深化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加强指挥、管理、协调的执行指挥体系建设。

三、实现一个战略目的。全会提出“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变化,努力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让老板姓的日子越过越好。”发展成果应该由人民共享。人民法院必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长期任务,细化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着眼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升级诉讼服务功能,推进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功能”分区建设,用最强力量、最好空间、最优服务,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一个战略保证。全会提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务实高效的司法作风。从严从实防范廉政风险,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问题的发生。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完善从严管理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锻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