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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劳动者“血汗钱”,增速提效化解欠薪纠纷

作者: 毛慧     时间:2023-12-25 阅读:140

劳动者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四件劳务合同纠纷,其中三件在三日内调解成功,另一件调解未成后迅速开庭判决。

案情简介:

被告漆某某承包装修黄冈某店铺原告胡某某、张某某、熊某某、黄冈市某加工部的经营者孙某,均在店铺分别从事装饰装修工作。装修完工后,胡某某、张某某、熊某某、黄冈市某加工部的经营者孙某向被告漆某某追讨劳务费,被告漆某某向该四人分别出具3100元、8500元、7000元、15500元欠条,但上述欠款被告漆某某均未予以偿还。故无奈之下,四名原告分别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黄州区人民法院迅速启动劳动者维权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处理,力求以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实地查看现场,主动联系各原被告,对欠薪情况、协调方案、款项给付等焦点问题进行共同协商。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胡某某、张某某、熊某某与被告漆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三件案件及时达成调解协议,但经法院多轮调解原告黄冈市某加工部的经营者孙某与被告漆某某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便迅速组织双方开庭判决

法官说法: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在上述四案件中,四名原告分别为被告漆某某提供劳务并完成工作任务。被告漆某某欠付四名原告劳务费,并分别向四名原告出具欠条。被告漆某某欠付四名原告劳务费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四名原告要求被告漆某某向其支付劳务费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在审理劳动者欠薪纠纷中,黄州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审前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前端防控延伸,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诉调联动,做到应调尽调,当判则判,有效缩短审理周期,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践行能动司法的宗旨,以法律手段坚决守护劳动者的“血汗钱”,为维护黄州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