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应考|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29名被告人受审
作者: 黄薇、陈芯果 时间:2025-01-17 阅读:72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重要的人才选拔培养渠道,关系学生前途命运,更关乎教育公平和国家长远发展。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伴随无线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考试作弊犯罪的组织化、团伙化程度越来越高,跨地域、大规模、非接触式的组织作弊活动逐步涌现,相关犯罪行为也越发隐蔽。少数考试培训机构打着“报名调剂”“保录包过”“不过全额退款”等旗号,大肆向考生提供所谓“助考”服务,诱导考生作弊犯罪,由此引发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月15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姜某等29名被告人组织考试作弊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4月起,被告人姜某纠集陈某、凃某等6人,通过周某、田某等代理人,以“研究生招考培训、保过、不过全额退费”的名义,招收全国各地1800余名考生,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并将考生集中安排在武汉、广州等地参加考试。姜某等人负责采购、安装作弊器材,组织作弊培训,为异地考生办理居住证、购买社保,杨某等人负责秘密拍题,成某等人负责答题。姜某共从代理人处收取800余万元的作弊培训费用,同时在作弊培训现场按每名考生1000元的标准,共收取180余万元的作弊设备押金,姜某及其团伙共获利10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姜某等29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被告人众多,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承办人多次组织公、检、法部门共同召开协调会,并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及辩护人就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申请回避、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程序性事项达成统一意见,承办人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庭前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效把握庭审节奏,稳步有序组织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人及辩护人围绕该案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庭审规范高效,待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公平是研究生考试的灵魂。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其中“商机”,组建犯罪团伙,部分教培机构利用其行业特性,招揽散布在全国各地的考生参与考试作弊,严重损害了研究生考试的公平性。一经查处,参与考试作弊的考生不仅会被取消考试成绩,还会影响个人的学业和职业前景。“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人民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在此也温馨提示各位考生,要警惕兜售考试答案、组织作弊等违法行为,切勿轻信“保送”“包过”等虚假宣传,严守考试规则和法律底线,切莫为走“捷径”而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