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好“枫”光】 陈年纠纷终得解,21万当庭履行
作者: 张明莉 时间:2024-08-13 阅读:198
“太谢谢法官了,没想到案子这么快能够调解,我还能马上拿到这么多钱,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8月13日,当事人罗某将一面写有“公平正义 高效便民”的锦旗送到陶店法庭。
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还要从一起陈年纠纷说起。罗某和吕某居住的村子相邻,两人相识交好,自2008年开始,吕某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罗某借款,罗某出于信任,便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吕某出借款项。因吕某多次拖延还款,罗某一气之下携三张合计金额达237000元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为邻里乡亲,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遂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庭前,本着消除嫌隙、解决问题的原则,法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双方未形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便组织开庭审理,并叮嘱双方一定要亲自参加庭审。待开庭之日,法官帮助双方梳理借款的金额与还款的情况。“这钱你也欠这么久了,一直没有还,之前是看在我们兄弟情分上才把钱借给你,最近我也周转不过来,实在是经济困难,你把钱还了吧!”原告苦恼地说道。了解了原告罗某不得已起诉的原因后,被告吕某表示愿意筹款当庭履行,鉴于之前和原告儿子也存在借贷纠纷,希望原告能够扣减该部分款项。原告也表示,“你要你现在拿21万块钱还给我,你和我还有我儿子的借贷纠纷就一次性化解。”被告应允,并向法官申请休庭一小时,回家筹款。
一小时后,被告提着沉甸甸的袋子来到法庭,将20万现金拿出来,供原告清点,同时向原告转账1万元。原告在核对数目后当庭书写了结案证明。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陶店法庭聚焦能动司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法庭将不断增强矛盾调解能力,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守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为构筑美丽和谐的乡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