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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学习之风 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法治水平
——区法院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讨论

作者: 怀佩琳 陈晓红     时间:2018-11-13 阅读: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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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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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119日,黄州区法院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讨论,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各庭室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参加学习,学习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迎辉讲解了《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重点围绕新修订的背景、修订的基本原则、落实司法责任制、审判委员会职能、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详细解读。随后,讲解了《人民陪审员法》,就该法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方面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与会干警认真聆听,仔细做笔记,现场气氛热烈。

最后,就学习贯彻好两部法律,兰建安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升全院队伍综合素质。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全市是突出的,但在全省不是最突出的,在争取改革政策支持的同时,要以“司法能力提升年”为契机,提高干警能力和素质,深挖内部潜力。要通过向书本学、以老带新传帮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对于年轻干警,如法官助理,更不能满足于完成手头上的任务,要边工作边学习;二是学习贯彻《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法治化水平。法院工作离不开法,更离不开《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要严格遵循《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要全面准确理解《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同时注重辩证统一,要认识自身具有司法工作者、公务员、共产党员的三种身份,不能出现错位,也不能出现缺位;三是学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水平。我国人民陪审员只在基层法院有名单备案,上级法院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时,要在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对法律规定的三人合议庭和七人合议庭模式中人民陪审员权利,要不折不扣落实,要保障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陪审。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优势,既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促进案件公平、公正,也可通过其了解法官办案过程,进一步宣传法院工作。下一步,如何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政治处要加强与各员额法官沟通,同时,要不断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