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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诈首案开审!出境“淘金”,终是“黄粱一梦”

作者: 乐胜平     时间:2025-07-03 阅读:60

7月3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该案系本辖区内首例被告人经介绍前往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电诈园区,专门从事投资理财类诈骗活动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案情直击:偷渡“淘金梦”,终成铁窗泪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4月,被告人喻某、喻某某、王某在邹某(另案处理)介绍下,以旅游等名义获取出入境证件后,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磨憨口岸出境至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后前往该经济特区电信诈骗园区内的天空公司,从事虚假投资理财项目类电信诈骗“引流”工作。同年10月15日至次年1月25日,三被告人返回国内。法网恢恢,其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侦破后,该三人及同案犯均被抓获归案。

跨境非“法外”,重拳出击零容忍。

经审查全案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喻某、喻某某、王某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以虚假出入境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后,出入国(边)境,其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因本案系新类型犯罪案件,为提高庭审效率,庭前承办人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并归纳总结本案争议焦点。庭审中,合议庭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本案争议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1.警惕“高薪出境”陷阱,偷渡行为必受严惩。偷越国(边)境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在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更是罪加一等。切勿心存侥幸,认为“天高皇帝远”,司法机关有决心、更有能力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2.认清“投资理财”引流的本质。本案中看似简单的“引流”行为,实则是“杀猪盘”诈骗的重要一环。公众要特别警惕社交平台上自称“投资导师”“理财专家”的陌生人,对“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等话术保持高度警觉。

3.构建全民反诈防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议公众主动关注反诈宣传,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共同筑牢反诈防火墙。

此案作为黄州区人民法院跨境电诈“第一案”的公开审理,具有重大警示意义。它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国境线不是犯罪分子的“护身符”,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无论犯罪手段如何翻新,无论犯罪分子逃至何方,只要侵害我国公民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必将重拳出击、严惩不贷。那些妄图通过偷渡出境实施犯罪来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终将在法治的铁拳下彻底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