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鄂州两地法院冒酷暑合力破解“执行难”
作者: 陈晓红 时间:2017-08-11 阅读:571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8月4日,黄州区人民法院与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冒着酷暑,密切配合,联动执行,顺利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交付位于鄂州梁子湖门面店铺12间,面积约755㎡,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腾退租户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课,有效树立了司法权威。
2014年10月,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徐某某与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还清徐某某借款260万元整及利息,双方约定的房屋抵押担保继续有效。但是被告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原告遂于2015年5月向黄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被执行人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意外死亡,该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但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强制执行抵押物。本案抵押担保的房屋位于鄂州梁子湖区闹市的19间门店,已由被执行人用于出租,涉及租户近30余家,人数众多。为了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房屋进行了拍卖,但由于各种原因均流拍,遂进行变卖。
黄州区法院对此次执行活动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局分管领导孙勇指挥,执行局负责人胡虹霞带队,出动警车3辆,执行干警10余人,统筹安排,认真部署,为异地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充分准备。执行前,执行干警多次往返两地,依法张贴公告,对执行标的物进行拍卖、变卖,到各租户家主动沟通,询问是否愿意购买门面,依法告知租户各项权利义务,有效保障租户的合法利益,为执行地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由于执行标的物在鄂州,执行干警不熟悉当地方言,与租户沟通困难,我院果断决定向当地法院寻求帮助。梁子湖区法院院领导表示,全国法院一盘棋,各法院之间应该密切合作,共同破解执行难,要求梁子湖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密切配合执行活动。8月4日当天,梁子湖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队,出动警车2辆,带领执行队员6人,到现场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现场,我院通过前期认真协调、释法析理,5家租户当场交付了12间门面,完成了签字等法律手续。最后只剩下一家菜市场没有交付,且当场有几家租户情绪比较激动。在与租户的交涉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即出租方还有10万余元的押金没有退还给租户,为了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决定先做租户工作。执行现场聚集人数越来越多,太阳越来越大,天气越来越炎热。梁子湖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提出,将租户代表带到梁子湖法院,继续做工作。最终,通过2个多小时生动鲜活的普法教育,租户意识到自身权益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至此,这次执行活动顺利结束。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法院执行局干警冒酷暑顶烈日,扎实推进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两地法院携手执行,联动出击,相互协助,密切配合,生动演绎了全国法院一盘棋,为惩治老赖,为树立司法权威,为维护法院公信力,谱写出新的执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