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黄州区法院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司法力度

作者: 毛慧     时间:2022-11-08 阅读:1035

f9b47f06e9f95c11994f90b9623c5c20_.jpg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迎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大会的胜利召开,11月4日下午,黄冈市、区两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扎实开展“提升遗爱湖湿地公园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推进遗爱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

94e5b0799f801235a6cc2a19b70aaa1e_.jpg

活动中,市中院第五党支部、区法院民庭党支部与湿地公园主管部门开展座谈。遗爱湖管理处主任周金中向市区两级法院详细介绍了遗爱湖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举措,并提出在保护生态环境中面临的司法问题。市区两级法院就管理处人员提到的问题逐一解答,提出了切实解决方案。

550c8e884f7755bffccd8ef47f20a9c.jpg

座谈会上,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就如何提升遗爱湖湿地公园环境资源保护进行强调。程兵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二是要发挥职能作用。立足主责主业,对标上级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环资案件审判,办精品案,挖典型案,打造特色品牌。三是要加强协同配合。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缔造”活动,完善联动对接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法治宣传,解决好涉环境保护难题,做到综合治理,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0237448d155d3c613ed0140e8ae3b76.jpg

就如何细化打造遗爱湖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基地,黄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虹霞同志表示,建立遗爱湖湿地公园司法基地,不仅是顺应遗爱湖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创新举措,而且也将成为公园司法保护的重要阵地。依法保护湿地生态资源,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三项举措:一是强化基地建设。设立审判之路、互动科普廊、科普景观廊等区域,充分融入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元素,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科普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推进特色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二是加强内外联动。加强与中院、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湿地公园的沟通联络,打造集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多元解纷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多功能平台;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与遗爱湖湿地公园开展常态化的合作,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新颁布的湿地保护法,致力于保护好遗爱湖这片天然湿地。

a4fcc3f549ff568756d657562f8dabd9__副本.jpg

交流结束后,黄冈市中院第五党支部、黄州区法院民庭党支部还参观了遗爱湖公园建设馆和湿地馆。干警们纷纷表示,在此次交流研讨中,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凝聚了共识。

湿地保护,任重道远。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切实履行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制裁环境侵权、修复生态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全方位保护合力,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用法治守护湿地之美,推动黄州区生态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