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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加班加点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作者: 龙振羽 陈晓红     时间:2017-11-08 阅读: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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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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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二

    

    “感谢法官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调解案件,让我很快拿到赔偿款,我很满意。”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天时间,家住湖南的原告罗某当场拿到执行款22000元,连声对法官高效办案、司法为民称赞。

被告郭某为湖南省湘潭县人,自2014年起承包了被告某公司的一个操作车间,双方签订了合同,按成品工作量获取报酬。2016年9月,原告罗某受老乡被告郭某雇请,到承包的车间操作搅拌机。2016年10月,原告在操作搅拌机时不慎将手卷入机器,手指当即被搅拌机碾掉两根,后经鉴定伤残程度为八级。出此事故后,被告郭某与被告某公司终止了合同,某公司以借款的形式共垫付了原告各种费用63000元,郭某在原告出事后不见踪影,原告遂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龙振羽接收案件后的第二天,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鉴于原告罗某和被告郭某均是湖南人,为降低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主审法官决定加班审理该案件,并提前打电话叮嘱各方当事人带好相关证据材料。在调解室中,三方当事人就相关事实进行了确认,法官在分清各方当事人责任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起初当事人主张不一,意见差距较大,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缩小当事人之间的分歧。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多次做三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至下午一点半,三方当事人均各退一步,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某赔偿原告80000元;被告某公司扣除前期赔付的63000元,另再赔偿原告22000元,并当场给付。法官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加班制作出调解书,下午上班,原告就拿到了调解书和赔偿款,满怀对法院法官的感激之情踏上了回家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