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化纠纷,诉源治理促和谐
作者: 贾柠畅 侯文秀 时间:2022-11-16 阅读:845
近日,黄州区法院通过“法庭调解+诉前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既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保障了农民工的利益,又为企业的正常生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情简介
原告孙某系某建筑公司的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后,经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事后孙某向建筑公司索赔无果,遂向黄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原告受伤时已满63周岁,该委认为原告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遂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为维护自身权益,孙某遂诉至法院请求予以合法赔偿。
因原告孙某系陶店辖区居民,该案在陶店法庭审理。拿到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侯文秀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考虑到被告某建筑公司名下有多个工地且涉及众多农民工,若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形成群体性诉讼,便迅速与立案庭沟通衔接,邀请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员张秋月参与调解,共同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耐心梳理案情、细致阐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原告撤回起诉。
调解结案,既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快速化解了纠纷,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黄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深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建设,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衔接,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