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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王科     时间:2020-12-31 阅读:804

黄州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院职能,积极探索和尝试审理破产案件的新方法,为黄州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审判力量。为进一步做好案件清理工作,黄州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兰建安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瑾和党组成员童楚华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在审管办下设办公室,成立了以张瑾、民庭庭长胡虹霞、赤壁法庭庭长余晓利为成员的破产案件清积合议庭。

2.加强府院联动,做好沟通协调。

在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我院积极将未结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融入营商环境“保卫战”。切实加强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区级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与反馈、跨部门联合调研等。通过府院联动,对破产案件逐一梳理、摸排。对于问题突出、矛盾激化等破产案件中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建立了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水平。依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破产法施行前已受理但尚未审结的破产案件,在企业破产法施行后要依照新法的程序进行,这给破产案件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民商事审判法官通过加强业务学习,从程序和实体两大方面加深对破产法的理解,为全面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和审理破产案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破产审判对于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等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黄州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对五年期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启动了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对于自2000年以来未结的40件破产案件,已结案37件,结案率达92.5%。下一步,黄州区法院将不断完善机制、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