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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好“枫”光】“打官司”未收费 委派调解化纠纷于诉前

作者: 张明莉     时间:2024-11-04 阅读:234

“法官,被告把钱给我了,我现在就写撤诉申请!”

11月1日,黄州区法院陶店法庭通过委派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10月,陶店法庭收到一个邮件,拆开来看发现是一沓起诉的材料,北京某工程技术公司应荆州某建筑劳务公司的邀约,签订了脚手架搭拆专业承包合同,在其如约完成工程后,荆州某建筑劳务公司却未按约定付清全部工程款,北京某工程技术公司便将该公司及工程款担保人黄某起诉至法院。

经法官初步调查案情后,发现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亦有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欠款数额的辅证,有较强的调解基础。法官便通过电话联系三方当事人,在征得各方同意调解的意愿后,将案件委派至“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律师调解员在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与被告说明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与原告讲解调解的优点。与此同时,法官向原告释明“如果对方直接履行,你方愿意撤诉,诉前调解环节本案是不用收取诉讼费的,可以减轻你方诉讼负担”。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直接履行欠付的工程款,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违约金,并提交撤案申请。自陶店法庭成立“黄州区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庭工作站”、“律师调解室”成立以来,诉前委派成功调解多起案件,其中,灵活运用调解免交诉讼费用的“小杠杆”,成功化解 6件纠纷。下一步,陶店法庭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加强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促进矛盾纠纷从源头实质性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