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暖民心 贴心服务解民忧
作者: 陈权 罗莉 时间:2024-04-19 阅读:251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技术科成功化解一起邻里房屋质量损害侵权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案情简介:被告在装修房屋过程中将装修垃圾掉落在原告阳台,并且伴有漏水,导致原告房屋受损。在房管部门和社区的组织下,原告与被告之间进行了多轮调解,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原告诉至法院,并提出了司法鉴定申请。在办理该纠纷的鉴定事项时,技术科团队发现,原告主张的损失仅有10000余元,考虑到此类房屋质量损害侵权纠纷鉴定涉及损害原因和修复费用两项鉴定,鉴定费用高,耗费时间长,技术科团队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技术科干警向被告进行了释法明理,明确该案利害关系和鉴定成本、鉴定费用承担情况。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成功说服被告,并在被告的一再要求下暂缓了鉴定费缴纳。随后,技术科团队联系承办法官一同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支付赔偿费用,原告撤回起诉结案。
被告感激地说:“要是鉴定的话,我不仅要赔偿修复的钱,还要多承担鉴定费一万余元,感谢技术科给我机会,给我时间。”此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邻里间的矛盾,还为当事人节省高昂的鉴定费用,同时也节省了珍贵的司法资源。
司法鉴定的目的并非机械的“一鉴了之”,坚持“如我在诉”的原则用心服务,促进当事人化解矛盾,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司法资源合理分配,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