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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店小二”精神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 罗嫚     时间:2021-12-28 阅读:1075

 陶店法庭在院党组及陶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为辖区内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近日,陶店法庭快审快结了一件辖区内黄冈某建材公司与黄冈某建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情简介

原告黄冈某建材公司和被告黄冈某建设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位于黄州区黄冈恒大滨江左岸项目所需混凝土,合同对商品混凝土的标号、单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均有明确约定。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了被告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每月结算后向原告支付当期供货金额的65%,剩余货款在混凝土工程完工后三个月付清。但被告并没有按约付清,虽经原告多次派人催要,被告至今尚欠原告混凝土款人民币560余万。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故诉至法院。

陶店法庭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考虑到疫情之后企业经营的现状,迅速与原、被告相关负责人联系,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目前的困难,找准双方的分歧点,从目前的营商环境大局出发,耐心与当事人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被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562万余元,原告自愿放弃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

从立案到调解结案该案仅四十余天,极大的节省了诉讼成本,帮助企业化解了纠纷,为企业良性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