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说法析理 化解一起陈年借贷纠纷
作者: 贺乐君 时间:2017-06-14 阅读:563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东湖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11年前的贷款纠纷,既使债权人某银行顺利收回了贷款,又给债务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赵某曾任某村支部书记,11年前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同》,在原告处贷款3万元,到期后赵某拒不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遂诉至法院。在送达传票的过程中,赵某承认贷款的事实,但始终强调该笔款项虽以自己名义所贷,但均用于村里的开发和建设,原告应该找村里追偿该笔贷款。
庭前,主审法官龙婷主动联系到赵某,耐心听其想法,同时告知其与原告签订贷款合同的是其本人,且该款项由其领走,至于该笔款项用作何处与本案关联不大,赵某与银行、赵某与村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其可以在还清贷款之后向村里追偿。通过承办法官的说法析理,最终赵某主动联系原告,还清了11年前的贷款及利息,至此,一起陈年纠纷,得以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