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好“枫”光】审理执行无缝衔接
——黄州区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26-02-11 阅读:9
2月11日,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创新运用审理与执行深度融合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高效履职彰显司法速度,用温情服务传递司法温度,赢得当事人衷心认可。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并表示感谢:“多亏了法庭快速执行,拖欠几个月的货款终于拿到了,我也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

案情回顾:某水产品店与某餐饮公司长期存在供货关系,自2024年5月至11月期间,水产品店根据餐饮公司需求,持续供应鲜活海鲜等水产品。供货期间,双方通过微信对账,餐饮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仍有部分货款挂账未付。随着欠款累积,水产品店多次催要无果,遂向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餐饮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审理过程:调解优先,促成和解
案件受理后,堵城法庭秉持“调解优先、定分止争”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详细释明法律法规,引导双方从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寻求和解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餐饮公司同意于2025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执行阶段:主动介入,督促履行
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餐饮公司却未履行付款义务。水产品店遂向堵城法庭申请强制执行。面对这一情况,堵城法庭执行团队没有急于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是坚持“柔性执法+刚性保障”的原则,再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执行法官向餐饮公司详细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并耐心听取了餐饮公司的困难和诉求。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餐饮公司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愿意立即履行付款义务。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餐饮公司当场支付了剩余货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审理执行融合:提升司法效能,矛盾实质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审理与执行深度融合工作模式的生动体现。通过审理阶段的调解优先和执行阶段的主动介入、督促履行,堵城法庭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案件自动履行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好实现了从“案结”到“事了”。
一面锦旗是认可更是激励,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将继续深化审理与执行融合的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